- 节能诊断:针对用户的具体情况,对各种耗能设备和环节进行能耗评价,测定企业当前能耗水平,通过对能耗水平的测定。此阶段威林科技用户提供服务的起点,由公司的专业人员对用户的能源状况进行测算,对所提出的节能改造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
- 改造方案设计: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以充分了解节能改造的效果。
- 谈判与签署:在节能诊断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威林科技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威林科技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3至10年左右)威林科技分享项目的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小部分的经济效益留给用户。待合同期满,威林科技不再和用户分享经济效益,所有经济效益全部归用户。
- 项目投资:合同签定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用户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威林科技支付。
- 服务: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由EMC负责。在合同中规定,用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即公司提供的服务是“综合型”的服务,既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软服务,同时也为用户提供节能设备及系统等实物。而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这些节能设备及所形成的系统也将由公司投资采购。
- 培训: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威林科技还将负责培训用户的相关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及保养、维护改造中所提供的先进的节能设备和系统。在合同期内,设备或系统的维修由威林科技负责,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 能耗基准、节能量监测:改造工程完工前后,威林科技与用户共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测试、验证方案对项目能耗基准和节能量、节能率等相关指标进行实际监测,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节能量确认。节能量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主要依据。
- 效益分享: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节能诊断、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威林科技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威林科技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用户将节能效益中应由威林科技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给威林科技。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后,威林科技把项目交给用户,用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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